一、依據本縣113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控管每場次入館布展學校,請學校依排定時間布展,排定時間如下:
(一)08:00-10:00 宜蘭縣溪南地區參展學校布展。
(二)10:00-12:00 宜蘭縣溪北地區參展學校布展。
三、每件作品評審時間約10分鐘為原則,作者口頭說明至多為5分鐘,作者說明後由評審詢問。
一、依據本縣113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控管每場次入館布展學校,請學校依排定時間布展,排定時間如下:
(一)08:00-10:00 宜蘭縣溪南地區參展學校布展。
(二)10:00-12:00 宜蘭縣溪北地區參展學校布展。
三、每件作品評審時間約10分鐘為原則,作者口頭說明至多為5分鐘,作者說明後由評審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