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暨「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(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於107年12月18日以科實字第10702006321號令修正發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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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檢送本縣107年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競賽手冊(含參展作品一覽表、位置平面圖及提醒各校注意事項)電子檔1份,請查照。

107年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競賽手冊(公告版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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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修正本縣106年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評審時間,提醒各校及帶隊老師注意並提醒參賽學生,餘事項如說明,請查照。

宜蘭縣106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參展作者進出場時間表.zip一、評審時間修正事項原訂每件參展作品解說及評審委員提問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,因考量應予參賽學生完整表達時間,故修正每件參展作品解說及評審委員提問時間以7分鐘為原則。修正情形如次:每件作品評審時間約7分鐘為原則,作者口頭說明至多為5分鐘,作者說明後由評審詢問。二、報到、進出場時間及相關事項(一)國小及國中組各科報到及進出場時間,詳如附件。(二)參展作者依時報到後,請至體育館上方作者席位區,等待檢錄進場。(三)國小組所有參展作者(6人)皆可進場解說。三、其他注意事項(一)請學校詳閱「106年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競賽手冊-三、注意事項」(手冊電子檔業於106年4月17日公告於本府教育資訊網,請逕行點載)。(二)若得獎參展作品係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,經查證屬實,將參依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-全國科學展覽會十、注意事項(九)、(十五)規定及本縣106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-十六附則(六)規定,撤銷其得獎資格。(三)經撤銷之獎項係採從缺或遞補方式,說明如次:1.除撤銷獎項之作品同時亦為本縣推薦參加全國賽之作品,將另案召開評審會議討論外,餘均不遞補。2.撤銷得獎資格之作品,同時為薦送全國賽之作品者,基於鼓勵本縣學生爭取全國賽榮譽,將另行召開評審會議,於其餘得獎但未獲薦送參加全國賽作品中,選出符合參加全國賽水準之作品遞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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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版-106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競賽手冊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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